作家陶靖 发表于 2021-10-28 12:58:35

建立重大刑事案件“庭前会议”机制的建议


建立重大刑事案件“庭前会议”机制的建议

---------作家陶靖------

防范刑事错案,从根本上降低错判率和错杀率,是中外司法领域的工作目标之一,也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基本因素之一,也是匡扶社会正义的基石。从司法史上的错案分析,坚持程序正义是防范错案的根本因素之一,假如没有程序正义就无法降低错案率和错杀率。因此建议重大刑事案件在庭审前由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庭前会议,这是中级法院防范错判的最后一道关,也是发现错案并及时纠错的最后一道关,因为一旦经过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形成定论,再行纠错,将会困难重重。中级法院召开庭前会议需要请犯罪分子(或犯罪嫌疑人)的直系亲属(家属)2人以上和辩护律师参加会议,关键要带犯罪分子本人出席庭前会议,让犯罪分子或犯罪嫌疑人能够充分申诉,尤其让犯罪分子与家属当众沟通,有些言论犯罪分子本人不愿或者不便于向办案人员和律师诉说,但可以向他们的家属诉说,例如办案人员是否存在违法办案因素,包括是否有逼供、诱供、指供因素和证据不实等因素,通过庭前会议都可以得到具体反应,通过犯罪分子与家属的当众充分沟通便于法官更进一步了解案件的来龙去脉,便于法官准确了解案情,准确判案,及时纠正错案。尤其是涉及需要判死刑或者判无期徒刑的重大案件,需要召开庭前会议。为了避免庭前会议走形式和走过场,建议每次庭前会议持续的时间不少于2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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